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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国所 律师
手机:13456078288
律师简介
张国所律师,浙江雁楠律师事务所主任,合伙人,律师。中国律师协会会员,温州律师协会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建筑与房地产专业委员会委员。执业以来,办理了涉及金融保险、房地产、建设工程等民商合同纠纷,交通事故赔偿,婚姻继承,刑事辩护等上百件案件。参加了从最高人民法院到基层法院的各级各类诉讼案件的辩护和代理。特别对建设工程和婚姻家庭案件的进行更加全面深化,形成了自己的一套办案思路。 “因为专业,所以优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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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律师解答:签名但未办理离婚登记手续的离婚协议效力如何认定?
我们律师在代理离婚诉讼案件中发现此类情况经常出现,即夫妻双方曾在诉讼前签定过离婚协议书,并且均涉及财产分割、债权债务分担等条款。此后一方当事人反悔,拒不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导致离婚诉讼发生。对此类协议书的效力,《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十四条给出了明确的答案,当事人达成的以登记离婚或者到人民法院协议离婚为条件的财产分割协议,如果双方协议离婚未成,一方在离婚诉讼中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财产分割协议没有生效,并根据实际情况依法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我们认为应认定系附生效条件的协议,其生效条件即为协议离婚。如协议离婚不成,则应认定该协议并不生效。且夫妻一方或者双方为了达到协议离婚的目的,可能会在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子女抚养等方面作出有条件的让步。故该协议不能当然作为法院处理财产与子女问题的依据,一方当事人起诉离婚时要求据此分割财产、抚养子女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温州遗产继承律师
张国所律师 咨询热线:134560782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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