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记者从我市华东公证处、东南公证处、中诚公证处等多家公证处了解到,立遗嘱的人不断增多——有数据显示,今年1-8月,仅华东公证处一家所办理的遗嘱公证就达113件,比去年同期翻了一倍。这与市民的遗嘱公证意识增强不无关系。
与叔叔“争”养父遗产
今年7月,家住温州龙湾区的张河(化名)继承其养父遗产时,叔叔却上门要以第二顺序继承人“合法继承”,强行入住诉争的房屋。龙湾法院审理认为,张河的养父的遗嘱上写明将遗产归养子继承,任何人不得干涉,法院遂判定遗嘱合法有效,遗产归张河所有。龙湾法院工作人员介绍,这个案子如此快速调解,就因为老人生前已立有遗嘱,提供了很好的证据,生前先定身后事,立好遗嘱免纠纷。
类似遗产继承诉讼案例中,是否立有遗嘱显得很重要。
二次立遗嘱的老人增多
昨天下午,家住市区蒲鞋市的陈阿姨到华东公证处咨询立遗嘱事宜。她说,她和丈夫把积蓄都给了在外地做生意的大儿子,但大儿子对他们不闻不问,反而小儿子一直很孝顺,所以前来咨询能否立遗嘱将房产留给小儿子。
据温州华东公证处的工作人员介绍,因子女拿到遗嘱后不孝顺,被迫二次立遗嘱的老人也有所增多。
华东公证处房地产部主任汤晓峰说,现在很多老人自我保护意识增强了,坚持自愿订立遗嘱,确立遗产继承人。如果受赠人不孝顺,没有尽到赡养义务,他们就可以变更遗嘱,这是观念上的更新,也是社会进步的必然趋势。
记者在几家公证处采访时发现,不少咨询遗嘱公证事宜的老人都希望,将财产留给子女,而不是女婿或者媳妇。
华东公政处公证人员说,现在年轻人的婚姻关系的不稳定,离婚率高,使得家长有了顾虑,希望通过立遗嘱来保护自己的子女,所以有些老人会特别申明,家产只留给自己的孩子,不包括女婿或媳妇。
“年轻人”也立遗嘱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一个新趋势,如今办理遗嘱公证的年轻人也多了起来。
张恒(化名)是温州某电器公司的总经理,离异后带着一个儿子独自生活。今年初,他认识了李某,准备十一结婚。但张恒得知一些朋友再婚后,为财产分割起纠纷时,始终觉得不太放心,担心李某是看上了他的财产。为了避免今后引起不必要的纠纷,他赶到公证处立下遗嘱,将婚前财产全部留给儿子。
据了解,立遗嘱的年轻人中从事经商者居多,他们主要担心意外事故、再婚、自然灾害以及各种疾病的发生,才未雨绸缪,早立遗嘱。
温州大学社会学博士王新表示,这种谨慎的做法是他们应对这个风险社会的一种策略,是对死亡的一种正视,立遗嘱人群年轻化现象的出现,表明了人们处理私有财产意识开始增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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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城年轻白领热衷立遗嘱
据杭州媒体报道,杭州的年轻白领,近年热衷立遗嘱,交待身后事。杭州市国立公证处提供的数据显示,与去年同期相比,来立遗嘱的人中30岁至40岁的人明显增加,还有小部分20多岁的人。初步统计,这些年轻人中男性居多,不乏一些高学历和社会高端人士。